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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法院:财产损害惹纠纷 法官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5-01-06 11:23: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回顾:原、被告于2024年7月31日约定装修铺贴瓷砖,双方约定被告对原告位于杨凌某小区瓷砖进行铺贴装修,工费价款为人民币1.1万元。原告按约支付了定金,但被告的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庭履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快速高效定纷止争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的目的,第一时间委派人民调解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因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未能就赔偿款协商一致,故安排时间组织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官与人民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人民调解员”联动调解下,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主动将调解款项当场履行,做到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的较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案件当事人均希望能够做到快快审,案结事了。杨陵区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通过调解等方法消除当事人间的对立情绪,实现和解共赢,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体会到关怀和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杨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