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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律之剑 佑正义之事
杨陵法院:逃避执行拒还款 司法拘留促履行
作者:王新江  发布时间:2024-09-19 16:20:23 打印 字号: | |

“喂,是杨陵法院执行局吗?我看到被执行人了,你们现在能过来吗?”

“你现在位置在哪里?我们马上出发。”

912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并核实无误后迅速展开行动,成功拘留了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

申请执行人李某等8人在杨凌某公司上班,因公司拖欠工资,在多次要求支付未果后,李某等8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该公司仍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支付义务,李某等8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如实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且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该地点,并依法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崔某采取了拘传措施。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后,崔某依然表示没有还款能力,杨陵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在被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崔某态度有了很大转变,次日执行干警对其进行提审时,崔某认识到了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性,于是立即联系将执行款项汇至法院账户,至此8起执行案件在同一天得到了解决。鉴于崔某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态度积极且认真悔过,并履行了全部案款,杨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

执行工作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杨陵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五把利剑,坚决打击拒不履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捍卫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