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会操活动圆满举行。咸阳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荣获两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杨陵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张涛被咸阳市中院表彰为先进个人。
张涛同志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将政治过硬摆在首位,不断增强理想信念。尽职尽责、忠诚履职,做到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工作中,他时时刻刻紧绷安全这根红线。在值庭、押解、看管等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效防范,杜绝了被告人的逃脱、自伤自残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维护庭审秩序,有效保障了刑事、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他沉着冷静,处理得当,多次得到院领导的夸奖。在一次工作中,值班法警发现一名来访当事人穿着怪异,在对其进行人身安检时,该人拒不配合、大吵大闹。当时张涛同志正在巡逻,听到吵闹声后赶到值班室,了解情况后,对该当事人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人身安检,并发现该人在上衣胸口处藏有一支小型录音录像笔,随后对其依规处理,并批评教育。
9月底,省高院举行全省司法警察大比武暨会操活动,咸阳市中院法警支队在各基层大队进行择优遴选,经过层层选拔张涛同志被抽调参加赛前训练。在集训期间其克服困难,不怕吃苦,服从命令,表现突出,作风过硬,他的表现也得到了支队领导的认可。训练间隙他和其他同志互相交流,互相切磋,晚上回到房间后他还在反复练习不熟悉的动作。最终,经过四天的激烈追逐,咸阳市中院法警支队在此次会操活动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基础科目一等奖、实战科目二等奖。同时,张涛同志也被咸阳市中院表彰为“全省司法警察实战化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司法警察的工作虽然平凡与琐碎,但是意义重大,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名法院的司法警察,张涛同志不仅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