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杨陵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公司、朱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朱某一直拖欠申请执行人工程款未付,某实业公司将朱某及朱某一人成立的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朱某下落不明。名下除有一辆车外无存款可供执行。我院依法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查封,但因一直未找到车辆下落,无法处置,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8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称其在一大学家属院内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希望法院尽快控制车辆。
办案法官接到电话后,迅速组织人员驱车赶往100公里外被执行人租住的小区,进入小区后发现了被查封的车辆,办案人员对该车辆信息进行确认后,随即与被执行人朱某电话取得联系,告知被执行人如当日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会依法强行扣押车辆,随后进行评估拍卖。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在电话中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尽快与公司财务联系想办法凑够本案案款,尽可能一次性解决此事。随后双方当事人对本金及利息进行了和解,1小时后案款全部到账,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杨陵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巧用强制措施,善用释法说理,多措并举,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最大程度的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