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杨陵区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揭牌仪式,杨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海平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云青共同为杨陵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揭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崇武,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新昌以及区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法官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是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创新之举,也是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务实之举,更是积极回应群众生态需求的担当之举,也标志着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了大贯通,是区法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的设立是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有力探索,将进一步推动实现杨凌农业高新产业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一体化,打造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
吴云青在致辞中表示,杨陵区人民法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建立专门化审判体系,由刑事、民事、行政领域业务骨干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案件高效审理。以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李海平强调,杨凌地处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渭河畔,渭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养育了祖祖辈辈世世代代。加强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法院的神圣职责,是最惠民的福祉。近年来,非法采砂、占用农耕地等案件屡见不鲜,区法院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对生态环境进行一体化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生态需求,全面严格落实司法保护的各项重要举措,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法院将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环境生态修复相结合,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效,守护生态环境司法防线,在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美丽幸福杨凌中作出法院贡献,彰显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