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021年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掉头逆行时与对向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因双方车辆均未购买保险,责任双方就医疗费等系列费用发生争执,随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申请人随后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因本次事故,造成伤残,导致家中经济状况不容乐观。而被执行人同样家庭条件艰苦,自身职业为农民,并无高收益来源,且膝下两子也已30余岁,均未成婚。
承办法官以人民为中心,联合村委会积极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部分案款6万余元。而申请人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后,也愿意做出让步,提出可以减免一部分赔偿款。至此,该宗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和解并履行完毕。
申请人李某心怀感恩地表示:“多谢法院将这笔赔偿款执行到位,这下一家老小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
同样,被执行人刘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一介农民出身,多亏法院与村委会从中调解,大大减轻了我的压力,同时我也认知到了一味地逃避只会让内心愈发惭愧,积极配合法院干警工作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此,杨陵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提醒大家,安全驾驶第一位,阖家欢乐终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