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好友相约饮酒后发生意外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胡小某与被告李某系好友,2022年6月某天,两人相约玩耍,后一同饮酒,平日不饮酒的胡小某喝了两瓶啤酒,之后胡小某骑行电动车载李某沿着河渠回家,中途胡小某停车休息,李某去商店买东西,当李某返还时发现胡小某已溺水,随报警求助,但悲剧还是发生了。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胡小某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院调解:面对痛失爱子的原告,无限自责的被告,办案人员在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划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原则是既能有效安抚原告,也不过度苛责被告。经过办案人员的几轮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能够理性对待此次事件,原告基于被告的生活现状降低了请求数额,被告则基于事件的责任和内心的愧疚提高了赔偿数额,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8万余元。
法官提醒:共同饮酒人基于特殊的关系而相约通过聚会饮酒维持、增进情谊,但在饮酒过程中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的义务,酒后亦有看护、照顾和护送的义务。同时,饮酒人亦应对自身状况、过量饮酒的危害知晓,并具备自我保护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