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为提高所开发广场项目销量,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商与被告某房产销售公司于2020年3月签订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为其开发的杨凌某项目提供全案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并确定了销售佣金的具体支付条件,在该合同履行中,被告仅与原告就商铺代理销售情况进行核对并支付部分款项,剩余的销售佣金被告未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原告未开具税票为由拒不支付,故原告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件后,办案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双方意见,通过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发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承办法官秉承着为企业纾困、为当事人解忧的工作理念,提出双方当事人应基于彼此有着良好合作基础的情况下,携手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形势,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方案,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化解两家企业的“心头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的佣金得到了落实,被告的税票也有了着落,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积极转化学习教育成果,突出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改进对案件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争取把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