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落实开展全省法院“三秦飓风·2022”系列执行行动,有效防范消极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用活用尽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准度,让拒不执行的行为举步维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三起强制腾房案件。
杨凌示范区农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某、赵某、王某房屋租赁合同三案,经杨陵区法院判决:张某、赵某、王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但判决书生效后,三被告迟迟不搬离房屋,无奈之下,原告于2022年8月12日向杨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赵某、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腾房义务,并给付租金。但被执行人张某、赵某、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主动腾退房屋。2022年9月20日,杨陵法院执行局按照执行预案和人员分工安排,来到执行现场,进行了强制腾房,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历时4个小时,将该房屋腾空并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本次强制执行行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观摩执行活动,本次行动出击迅速,行为规范、行动有力,有效震慑了拒不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他当事人,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实现了执行效果最大化,真正做到把为群众办实事系在心上,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