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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未成年人违规驾驶 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刘雨蓉  发布时间:2022-08-17 17:20: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违规驾驶车辆搭乘同伴与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案件。2021年8月21日,未成年人李某驾驶电动车并搭乘同学行驶,在交叉路口时,李某未按交通信号闯红灯通行,与王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王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不一致,2022年王某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及其父亲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约14000元。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生交通事故时李某未满16周岁,其无证驾驶机动车并未按交通信号通信,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李某父亲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事故的赔偿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考虑到本案李某家境困难,其父亲长期在外,李某平时由其爷爷照管,实在无力承担全部赔偿款项。承办法官将实际情况向王某说明,王某考虑到李某方已经赔礼道歉,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同意李某家支付赔偿款10000元,该款项现场进行了履行。

法官提示,电动车作为常见的交通事故,遍布在我们的大街小巷,驾驶人员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生活中,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机动车引发安全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尽管有真实案例作为“前车之鉴”,但仍有不少家长和孩子抱着侥幸心理,忽视违规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驾驶车辆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闯红灯等违规行为,监护人一定要自身学习好交通法律法规,在平时也要向孩子普及这些知识,照看好自己的孩子,杜绝无证驾驶,不要让这类事故在我们身边发生。


 
责任编辑: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