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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被咸阳中院表彰为案例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2-05-13 18:49:48 打印 字号: | |

5月12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全市法院调研工作会,杨陵区人民法院被表彰为案例工作先进集体,民一庭法官助理白新茹同志被表彰为案例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杨陵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发,以调研案例成果反哺审判执行工作,聚焦审判执行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优秀裁判文书、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宣传信息中间发掘案例素材,进行成果转化,全年编写案例36篇。为不断增强案例写作水平,提升司法能力,杨陵区法院坚持党组领导带头,重大调研任务和重点疑难案件分析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抓,大兴调研之风;坚持把调研案例成果纳入法官干警提拔晋级的重要考核指标,作为检验法官干警理论业务素养的重要衡量标准;坚持量化考核、定期通报,形成全院比学赶超,在学术理论上“百家争鸣”的浓厚氛围;坚持激励奖励,对在案例工作上表现优秀的干警和优秀案例分析进行表彰奖励,有力激发法官干警开展司法理论研究的工作激情,充分调动撰写案例的积极性。

荣誉是对过去的肯定,是对今后更好工作的激励鼓励。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以高质量的调研案例成果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和司法热点难点开展调研案例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智慧和理论保障。


 
责任编辑:杨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