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与区人民检察院同时启动未成年保护程序,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对未成年人成长进行干预。
王某与张某于2018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张小某由张某抚养,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但张某拒绝王某对张小某进行探视,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区法院与区检察院都十分关注,共同对案情进行了研判,并制定了详细方案,同时邀请到了区妇联家庭教育专家共同对张某、王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张某关注未成年人张小某的心理、生理、智力发展状况,努力为张小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张某接受教育后表示将积极协助王某行使探视权,以后将用正确的理念和方法陪伴、教育孩子,做一个更加称职的父亲。王某也表示以后会及时为孩子提供帮助,让孩子获得更多温暖,在探视中处理好与张某的关系,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共同努力。最终,在不影响张小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王某每月可探视孩子两次。
本案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是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运行机制实施以来又一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生动案例,下一步,杨陵区法院将不断加强案件信息共享、相互联动、及时研判,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织密法律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