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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省时省力又省钱
作者:马青娟 赵静  发布时间:2022-02-25 09:28:35 打印 字号: | |

     223日上午,杨陵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对经杨陵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张某因工伤赔偿纠纷案进行司法确认,将非诉调解与诉讼程序相衔接,有效保障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原来,20209月的一天张某在上班途中骑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张某因工伤问题与所在单位发生争议。2022128日,经杨陵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促其双方达成调解。双方当事人为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仅用一小时就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双方当事人当场感叹道:“没想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这么好,原想着需要一段时间,今天就当场解决了问题,而且还没有缴纳任何费用,真好……

    杨陵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大力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在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温馨提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应该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调解协议都能进申请司法确认。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涉及使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不能进行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