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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法院:【案件快报】
无证无牌又逃逸 普法明理终和解
作者:曹亚琦 董娜拉  发布时间:2022-02-17 10:04:13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2021年7月6日20时许,被告某(67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杨陵区孟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前方同向由原告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乘坐人:原告某)发生碰撞,事发后,陈某弃车逃逸。此次事故造成某右桡骨远端骨折、右骨骨折,某脑震荡、肋骨骨折等多处损伤。

【处理过程】事发后,双方多次经村组、亲友调解,但因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共识原告诉至法院,办案人员将被告某传唤到法庭,“事故发生时已经傍晚自己年纪大了,视力和视线都不好,撞上之后很害怕,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今天的结果。之后,村上的干部、亲友也来调解,但因为我的经济能力不好,也担心其他问题,就没能协商好,但我已给她们支付了2万元医疗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办案人员讲解了关于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并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从情理、法理角度给原告做调解工作

【处理结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陈某在一周内赔偿李某、黄某各项损失4万元,并已按期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要依法依规持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不慌张,救人第一、及时报警、不能逃逸。


 
责任编辑: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