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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第59期
我为群众办实事:
杨陵区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障(二)
作者:陈涛 马驰  发布时间:2021-06-15 10:28:01 打印 字号: | |

杨陵区人民法院收到一面印着“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当事人刘某感谢法院为自己孩子追回被执行人拖欠几年的抚养费。

案件回顾:陈某与刘某因夫妻感情不合,陈某从2014年起开始离家出走,丢下孩子给刘某独自抚养,2019年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与刘某离婚,婚生两个女儿由刘某抚养,陈某支付两个女儿每月抚养费各400元。但抚养费并未实际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理清矛盾焦点,首先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存款,但考虑到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了长期有效的让两个孩子能拿到抚养费,执行干警多方打听联系到被执行人陈某,并对其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及作为父亲应尽的抚养义务,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向法院交纳了案款。

法官温馨提醒:扶养、抚养、赡养案件的被执行人,与其等法院强制执行受惩罚,不如主动履行显爱心。

 
责任编辑:罗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