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通过“微庭审”方式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系江苏盐城人,被告王某系本地人,双方于2011年3月在杨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够,婚后很快便产生矛盾,尤其是2020年出现疫情以来,双方的沟通更加不畅,矛盾更加激烈,故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在收到本院的应诉材料后,流露出尽快结束这段不幸婚姻的想法,于是办案人员联系到原告,向她转述了被告的要求和想法。但春节前,疫情防控形势紧迫,无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调解。于是办案法官选择应用“陕西法院微庭审”程序,在线进行调解、确认、达成协议,完成了整个调解过程。原被告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实现。
疫情一直在持续,杨陵区人民法院通过“微庭审”方式及时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用实际行动把疫情防控要求和审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