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法院调撤了曹某某诉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曹某某在被告保险公司投有终身寿险、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等多个险种,续投期限已长达11年之久。2020年6月和7月,原告曹某某因骨折、急性肠胃炎等病症两次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告却以不符合理赔范围拒绝理赔。原告曹某某现已60周岁,也因未拿到被告承诺的分红养老金而心生怨气。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的多份保险合同,同时要求被告退还11年的保费及分红。
在庭前调解阶段,原告曹某某心生怨气,情绪十分激动,与被告代理人怒斥相对,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经了解,原告曹某某的理赔事宜不在已投保合同赔偿范围内,且原告的分红需持续交够15年,被告虽同意解除保险合同,同时愿意按保险合同约定退还保费,但此时冒然解除保险合同将极大损害原告曹某某利益。主审法官慎重考虑,综合分析了各种利害关系,用实际案例进行释法。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原告曹某某终于说出了起诉的事实原委,只是为了出一口气而已。后经法官耐心解释,原告气消怨散,自愿撤诉。
诉讼“出气”让诚信友善变了“味”,口舌之战最终让法官灭了“火”,握手言和、以礼相待彰显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