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法官冯佳晨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与同事们一道怀着对法律的敬仰、对正义的追求、对事业的执着,服务人民、公正司法。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优秀公务员”七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九次、多次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这既是对他工作能力、敬业精神的肯定,更是对他甘愿奉献法治事业、为党忠诚干事的褒奖。
强学习用好职能,提素养服务人民。始终坚持讲政治,忠于党,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秉承活到老学到老理念,坚定法治信仰,守住政法战线,把握好职责,不把职能当权力,坚持为民情怀,心比心与群众交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做好人民的勤务员。
干工作注重质效,敢担当毫不糊涂。特别注重用心思工作,善动脑筋,敢于挑大梁,敢于接受难案、复杂案,不推诿、不扯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负责办公室工作期间,坚定“实干就是作风,落实就是能力”工作信念,不断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力求在更好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上下功夫;精心打造法院内外网站和官微,使其日臻完善,外网点击率每年达55万人次,微信关注人数不断攀升,充分发挥了网站、微博、微信在宣传法院各项工作成就方面的重要平台作用,使其成为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展示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传播法治理念的重要渠道。负责执行局工作期间,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解决查人找物变现难题,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常态化,夜间执行、凌晨行动、节假日执行,用足用活执行威慑机制,制定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5条举措、善意文明执行8条纪律、服务保障地方大局10条意见,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在执行过程中,探索出了执行案件一站式繁简分流、执行格局“二进”、执行服务“三心一优”、执行实施“四查一联”等“农城执行模式”,实现了执行办案模式、财产查控模式、财产处置模式、执行服务模式的历史性变革。
知敬畏守住底线,明规矩保持廉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遵守院内各项制度,严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六个不准”规定,始终将规矩、纪律挺在前面,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维护了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