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四人远赴甘肃,执行回案款36.3万元,解了当事人燃眉之急。
杨凌两家饲料公司申请执行甘肃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三案,标的额合计98.7万元,因为疫情影响,在前期网上查控划拨12.7万元后,被执行人就剩余案款仍未主动履行。办案人员随赴陕西榆林市、甘肃白银市靖远县、甘肃定西市陇西县查找财产线索,辗转2100多公里,不顾舟车劳顿、酷暑高温,蹲点2小时,多方打听四处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控,现场法律威慑下强制行,面对面交流温情打动,终于打消被执行人侥幸心理,两案现场执行回现金6万元,剩余案款被执行人表示分期分批履行,另案提出以物抵债予以和解。
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针对案件特点,系统规划,因案施策,集约执行,快速执结了一批财产在异地的案件,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转,赢得了企业赞誉,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