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督导组一行三人对杨陵区人民法院2020年1-5月执行质量和效率进行通报,肯定今年以来执行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64件,结案802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381件,结案224件,结案率58.79%,居全市第一,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4.85天,居全市第一,失信名单撤销率7.53‰,居全市第一,首次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有财产可供执行结案率均居全市第二。
主动作为,缩短结案用时。为提升办案效率,执行干警克服困难,白天外出办案,晚间及周末主动集中网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梳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线索,为下一步集中攻坚执行做好准备。
抓住节点,加大执行力度。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办理,及时总结案件特点,固化执行此类案件有效经验,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涉案人数众多、经济困难等众多涉民生案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让群众在执行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释法明理,让人心服口服。加强与申请人联系,对于一时难以执行结案的加强解释说明,做到三个讲清楚:完成执行措施的讲清楚,目前所处执行阶段讲清楚,下一步执行打算讲清楚。同时提醒他们注意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依法依规放贷。
加强宣传,营造执行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农城春雷”、“涉民生民企专项治理”、“善意文明执行月”等行动,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做好、做精执行宣传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认同感和获得感,不断巩固执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