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杨陵区法院法官大讲堂正式开讲!
作者:罗杨  发布时间:2020-05-29 17:23:42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知识型、学者型、专家型”法官队伍, 5月28日下午,杨陵区法院举办 “精研一部法、阐明一观点、讲好一堂课”法官大讲堂活动。活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云青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开讲前,党组书记、院长吴云青做了动员部署,并就做好本次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员额法官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真正把这项活动作为增强自身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以及展示新时代人民法官业务能力和精神风貌的平台,不断提高我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二是要严格标准,精心安排。授课法官要精心准备,围绕授课题目深入研究, 把讲述的观点理解透彻,讲述清晰,全院干警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审判执行实践中去三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把广大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激发出来,努力打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学习氛围,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

    开讲第一课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崔灿同志为大家授课。崔灿同志结合自己30年来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以“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为题分别从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概念及特征;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联系;审判执行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四个方面展开详细讲述。

随后,执行局负责人冯佳晨从自身工作出发,以“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浅议”为题,从执行难的内外因,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的必要性、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相分离的现实操作性、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的优越性四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了授课。

“法官大讲堂”活动是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法官干警理论素养、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一人讲、大家学、人人当老师、人人有提高。通过为干警搭建一个学习、交流、展示、提升的平台,以达到传授知识、交流经验、拓展思维、提升素质的目的,从而提升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水平,维护社会经济大局稳定的能力。

 
责任编辑:杨陵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