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考核情况,杨陵区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考核得分排名第三,保持着良性发展的态势。
2020年第一季度案件质效评价的10项核心指标中,杨陵区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0.79件,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均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民事案件调撤率84.21%,排名全市法院第三;平均审理时间29天,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四;案件接收比为0.59,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4.2%,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五;司法公开指数(裁判文书公开率)为107.66%,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六位;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0.83%,虽低于全市平均值,但优于去年同期指标。
今年以来,杨陵区法院在以省高院“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专项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市中院提出的“政治建设强化年”、“案件质效提升年”、“执行改革深化年”、“诉源治理推进年”、“精细管理创新年”创建活动,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优化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第一季度共受理案件843(其中旧存117件),结案432件,结案率为51.25%;其中受理执行案件263件,结案152件,结案率57.79%,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2位。
下一步,杨陵法院将继续以“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针对影响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紧盯短板,保强补差,强化管理,确保审判质效综合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