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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8 15:53:44 打印 字号: | |

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2020年第一期)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力度,严肃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参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举报措施相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悬赏期限一年。

吴芳录,男,汉族,1966年9月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南阳镇西权村范家组001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41966****2816。未履行执行标的额50万元及利息。

郭治宁,男,汉族,1965年5月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召公镇巨良路038号,居民身份证号码:6103241965****1556。未履行执行标的额72.28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信息、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的予以奖励。对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信息属实者奖励2000元;举报被执行人有价值的财产信息属实者,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3%的标准予以奖励。如重复举报属实信息的,仅对首先举报人予以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29-87093363转104、106

               18991298599(冯法官)

 

 

           二年四月七


 

 
责任编辑:杨陵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