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两人,案款当即履行。2019年2月刘某申请执行张某、李某、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被执行人李某称此案由他一人承担,请求法院不要对另两名被执行人张某、王某采取执行措施,并保证在2个月内履行完全部债务。但从2月份至今被执行人李某为规避执行四处躲避,下落不明。我院执行干警在李某的住处错时蹲守、并在经营场所张贴悬赏公告,没有收到实际效果。9月26日执行干警利用临国庆之际,将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拘传到法院,在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对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仅过三天,被执行人李某托人和解此案,履行了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往往采取多种方式抗拒执行,执行法官迎难而上,制定各种措施反规避执行,只有让强制执行常态化,才能树立执法权威,只有强化执行力度,才能提高执行结案。
拒不履行,拘留
现场兑现,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