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杨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受理各类案件106件,结案56件。
就在5月7日当天,3名院领导公开审理4起案件。庭前,他们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分析研究案情,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到最后陈述等环节,层次分明、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展现了娴熟的庭审技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了法官的办案热情,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
近年来,杨陵区人民法院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不断完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一是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工作机制,使其在办案方面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并专门办理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或有特殊事由的案件。二是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限缩其审判主导权力,充分还权给员额法官,体现了员额法官的主体地位。三是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机制。建立院、庭长行使监督权与独任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