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杨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某等10人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周某等九人先后多次在杨陵区滨河东路某生物科技公司盗窃电缆,共计价值197490元,该九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某明知是他人盗窃财物仍予以收购、销售,共计价值18332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当庭表示认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