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我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本亲情破裂的当事人,解开心结,使得亲情得以延续。
于某申请执行霍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两项,一是霍某腾出所占于某的房屋一间,二是霍某支付于某租赁费1000元。执行员接手案件后,仔细研读了生效判决书,了解了双方纠纷的来由,决定先不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但对于租赁费予以执行。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隐藏着双方的积怨,处理不慎,可能产生不良后果,也与农村习俗不符。经查,于某原系霍某儿媳,在与霍某儿子霍小某离婚后,双方对财产进行了协议分割,结合家庭析产协议,将原本由霍某建盖的二层房屋分割给于某,于某与霍某之间签订了租赁其中一间房屋的协议,于某再婚后未在分割房屋内居住。但在于某真正主张权利时却遇到障碍,霍某既不腾出房屋,也不支付租赁费(每月20元),于是酿成诉讼。结合农村的风俗和现有房屋居住的实际情况,执行员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说出了心里话,原来是为一件琐事产生误会,互不让步,导致诉讼和执行案件产生。在经过2个小时的疏导和劝解后,双方均表示念在家庭共同生活7年的情分上,愿意解开心中误会,相互认识到自身缺点,尤其是于某向霍某流泪致歉,霍某也承认自己有错在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霍某对判决的租赁费自愿支付,由霍某继续居住房屋一间,于某不再主张后续占用费。
简单的案件,背后藏有隐情。只有深入了解情况,才能彻底化解矛盾,让当事人在执行中再续亲情。能够及时执行的内容,立即执行,维护判决书权威;对有可能继续激化矛盾的部分,正确引导,化解矛盾。法律看似无情,却在执行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应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