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杨陵区人民法院干警仍然忙碌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各项工作有条不紊。2019年2月2日下午,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原告帅某与被告郭某合伙经营艾灸养生馆。 2016年原、被告双方协商解除了合伙协议,因合伙账务结算事宜,双方产生纠纷,原告于2019年1月底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合伙款项及利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在掌握案件基本事实后,法官多次通过背靠背方式耐心细致的做原被告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合伙结算款6万余元并当场履行。此案快速调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感叹终于可以过上一个踏实祥合的春节了。
在案件数量井喷的压力下,杨陵区人民法院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快审快结,案结事了,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