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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杨陵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杨陵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陕西宝利沥青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特此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11:13:45 打印 字号: | |
  开庭公告(杨陵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杨陵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陕西宝利沥青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杨陵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