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杨陵区人民法院在五泉镇王上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5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经审理查明,2016年底,被告人郑某在做快递生意过程中与被害人郝某的妻子程某相识。2017年6月,郑某给程某发微信消息,谎称自己是西安未央交警大队的民警,可以处理违章、代办驾驶证。程某将郑某介绍给自己的丈夫,即被害人郝某。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期间,被告人郑某先后以给郝某及其亲友处理车辆违章、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郝某共计55300元人民币,已全部挥霍。另查明,2015年2月9日,被告人郑某因犯诈骗罪被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依法撤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某的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庭审后,审判人员现场向旁听群众进行法律宣传,警示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不能投机取巧,干违法犯罪的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