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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聆听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7-09-28 10:18:16 打印 字号: | |
  • 报告前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郭建树(左四)亲切会见报告团成员
  • 报告现场(一)
  • 主持人宣布报告开始
  • 报告团成员李小兵:《不忘初心,无悔一生》
  • 报告团成员张延翠:《比物质更重要的是民心》
  • 报告团成员谢文娟:《用生命践行誓言》
  • 报告团成员贺卓:《家庭的“白条”,人生的“信条”》
  • 报告团成员呼世诚:《把温暖送到老百姓心里》
  •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芳乾(前排右二)、副书记冉赤农(右一),杨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院党组负责人邓毅伟(右四)以及省高院宣教处处长贾明会(右三)、延川县法院院长延学广等领导认真聆听
  •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芳乾讲话
  • 报告现场(二)
  • 报告现场(三)

    2016年10月4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及社会各界四百余人胸戴白花、手持鲜花,在悲壮的哀乐声中与刘改幸同志做最后告别,送别他们的好同事、好战友、好法官。

    刘改幸同志1972年3月出生于延川县南河公社坡石河村, 1994年7月毕业于陕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同年分配至延川法院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稍道河法庭、县院告诉申诉庭工作,1998年调整至执行局工作, 2016年9月26日因积劳成疾病逝于工作岗位上。  

    2017年9月27日,在改幸同志去世1周年之际,由省委政法委负责,省高院牵头组织的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巡回报告团走进杨凌。她们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平凡的工作、催人泪下的事迹,为杨凌示范区政法干警奉献了一场触动心灵的乐章。

    报告会后,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芳乾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学习刘改幸同志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维护公平正义又具有人文关怀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优良作风。不断深化“向人民汇报、听群众意见、让公众满意”主题活动,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各项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坚持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工作的出发点,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的落脚点,做一名优秀政法干警。

责任编辑: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