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4日,延川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及社会各界四百余人胸戴白花、手持鲜花,在悲壮的哀乐声中与刘改幸同志做最后告别,送别他们的好同事、好战友、好法官。
刘改幸同志1972年3月出生于延川县南河公社坡石河村, 1994年7月毕业于陕西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同年分配至延川法院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稍道河法庭、县院告诉申诉庭工作,1998年调整至执行局工作, 2016年9月26日因积劳成疾病逝于工作岗位上。
2017年9月27日,在改幸同志去世1周年之际,由省委政法委负责,省高院牵头组织的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巡回报告团走进杨凌。她们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平凡的工作、催人泪下的事迹,为杨凌示范区政法干警奉献了一场触动心灵的乐章。
报告会后,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芳乾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学习刘改幸同志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视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维护公平正义又具有人文关怀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优良作风。不断深化“向人民汇报、听群众意见、让公众满意”主题活动,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各项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坚持以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工作的出发点,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的落脚点,做一名优秀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