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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文书公开“全民目击”促进阳光司法
作者:赵国武 张帅  发布时间:2017-07-25 10:32:39 打印 字号: | |

  “我在网上找到一份法院曾经作出的判决,案情与我的相差无几,涉及的法律问题一目了然,不用请律师了。”30多岁的牛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次打官司,便在没有聘请律师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了。当事人只要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首先看到是“开放、动态、透明、便民”这8个字,在搜索栏里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等信息,轻点鼠标,相关裁判文书便一目了然。

    生效裁判文书上网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案件质量、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平公正。2017年以来,杨陵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修订)》的要求,将生效法律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

    一是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制定《杨陵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实施细则》,对需要上网公开文书的范围、格式、流程、审批职责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通过规章制度,让法律文书上网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裁判文书上网严把关。按照最高法的要求,裁判文书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需要公开文书填写公开文书申请表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报审管办由专人负责审核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调解方式结案及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生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但应填写不公开申请表,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填写不公开文书清单(包括案号、审理法院、案件类型、结案方式、审判人员、裁判日期、不公开理由等)报审管办审核公开清单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所有裁判文书及时公开,确保裁判文书公开不留死角。

    三是裁判文书上网常态化。上网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法院工作制度,裁判文书的及时、有效公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审管办对各审判团队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每月通报上月各审判团队生效文书上网公开情况,促进各审判团队按质按量完成每月文书上网工作,促进文书公开工作。文书上网全要素公开,倒逼法官高质量办案,使承办人养成案结即公开的良好习惯,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四是裁判文书上网高质量。文书上网公布前均进行技术处理,隐去当事人以及其他人员或组织的个人信息,经过技术处理的裁判文书,主要内容与裁判文书原本一致。将文书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不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裁判文书上网“晒”出公平正义。

    裁判文书是衡量司法公正性的重要载体,把裁判结果挂在网络上、晒在阳光下,有勇气接受围观,有底气面对指责,才能让公正走下高高的审判台,走进群众的心坎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全民目击之下,裁判者在法律文书上体现的不只是字里行间的专业,更是从头到尾的司法廉洁。裁判文书上网倒逼法官提升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不断增强,让人民群众切实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1-6月份,杨陵区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法律文书共计981份,其中民事723份、刑事23份、行政7份、执行228份,公开率108.16%,同比上升6.5% 单项指标全市排名靠前,全面落实使用新裁判文书上网系统,初见成效。

责任编辑: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