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发挥民商事审判高效便捷的职能作用,积极转变方式促进司法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庭前调解。案件从立案至分到承办人手中后,都通过详细查阅案卷,综合分析案件详情,对事实清楚调解可能性大的,在开庭前主动打电话约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辨明利弊,权衡考虑后,一些当事人会主动和解,由此调解结案占结案总数的52.5%。
二是提高庭审效率。在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明确重点,准确定性,尤其是对一些新类型案件提前进行研究,掌握案件特点规律,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尽量一次开庭成功,提高当庭宣判率和结案率。
三是严格程序转化。合理安排案件进度,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由案件承办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团队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备案。严禁随意转化程序拖延审限,为当事人节约成本。
四是集中开庭送达。法官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对有相同当事人的二次开庭案件尽量安排到周内同一天,使当事人免于来回奔波,减轻诉讼负担;对当事人不主动来法院领取文书的及地址较近的,在法定期限内择日专人集中送达,缩短送达时间,提高送达效率。
五是积极督促履行。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诚信教育,增强当事人诚信理念和社会责任感,在结案时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文书内容,有效提高了当庭给付效率和自动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