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积极在曹新庄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刘某、杨某健康权责任纠纷一案。
2016年3月13日上午在杨陵区曹新庄村组织村民迁坟时,被告方驾驶一辆装有砂子和水的三轮摩托车从原告站立墓坑的盖板上轧过,盖板受碾压破碎,致原告当即跌入墓坑摔伤而昏迷不醒,事后原告被120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住院15天后出院,对原告医疗费等费用经过村委会、中间人多次协商未果。
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通过查阅案卷、走访等方式,深入原被告及其村里了解情况,得知原被告系多年邻里,且自幼关系较好,发生事情后双方均有和解意向,只是对赔偿数额上有些差距。通过五进开庭,法官查清了基本事实,也倾听了群众对此事的看法,原、被告均当庭表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愿意私下进行和解。
将邻里纠纷案件采用五进的方式审理,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公开透明的审判方式,也对旁听群众今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