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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办案 落实阳光司法
作者:赵威  发布时间:2017-05-24 09:20:00 打印 字号: | |
  • 院长侯虹刚担任审判长
  • 检察长金光支持公诉
  • 庭审现场(一)
  • 庭审现场(二)
  • 庭后征询意见

    5月23日上午9时30分,杨陵区人民法院院长侯虹刚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律师代表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老师十余人旁听了庭审。陕西省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同步直播。

    因该案被告人任某某系未成年人。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秉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追求的不只是单纯的定罪量刑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还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侯院长一方面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同时也特别注重法庭教育对帮助被告人任某某悔改、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在对被告人任某某进行法庭教育时,从家庭、社会及其自身方面深刻分析了他们误入歧途的原因,强调了犯罪行为给社会、被害人,特别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危害,并针对被告人任某某的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对其监护人提出了建议。

    法庭教育结束时,被告人任某某向法庭提交了悔过书以示悔过之情,并表示一定痛定思痛,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了上升趋势。院长回归法官本位,坐堂审案,为我院新进员额法官上了一堂生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课。同时也为我院庭审规范化,做出了率先垂范。尤其是庭审中对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理性平和的方式,帮助被告人树立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习惯和畸形心态,取得了示范性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各界代表认为院长角色回归庭审示范,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必将充分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是迈出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责任编辑: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