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执行神速”,杨凌某外资公司主管一边将鲜红的锦旗送到执行员手中,一边不断重复感谢的话语,深情表达企业对杨陵区人民法院的称赞和信任。
杨凌某外资公司申请执行王飞(化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虽经法院调解,但王飞并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义务。立案之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除名下有一辆2008年购买的普通小轿车之外,银行账户余额只有几百元。考虑到被执行人在河南滑县生活居住,申请人在此地有业务人员活动,执行员要求申请人可以先行了解被执行人现实生活状态。得知被执行人具体生活居住地,而且家庭经营养猪场的消息后,4名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滑县。
在制定了执行预案后,执行干警迅速整装分组开展工作,一组人员向当地法院通报案件情况,另一组赶往王飞居住地调查了解情况。在与被执行人直接面对面交谈的同时,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近5个小时的谈话沟通,被执行人心理防线被突破,于第三天上午12时前按承诺付清了案款。
一面锦旗虽然只有八个字,其中包含了我院执行干警辛勤的付出,体现了外资企业对杨凌投资环境的信赖,更显出执行干警深厚的忠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