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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作者:赵国武 张帅  发布时间:2017-02-24 10:48:2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工作要求,全面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杨陵区人民法院加大力度,狠抓管理,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共清理三年以上未结案件2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庭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将每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管理落实到人,审管办为清积责任部门,负责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统计、通报和督办等工作。

    二是排查未结原因,建立管理台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列明清单,建立台账,并对案件办理进度进行跟踪预警,形成对三年以上案件分析原因集中清理、一年以上案件通报并重点清理、六个月以上案件庭内预警的治理模式。主管院长、部门负责人具体跟踪督办,到期未结案件,由专业法官会议逐案把关、研究讨论。对纳入清案范围的案件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逐案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限期结案。

    三是采用多种手段,强化审判管理。实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每十五天报告及通报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每十五天将本部门所清理积案进度、未结案件主要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基本情况,报送审管办。审管办每十五天对清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四是注重规范管理,采取预防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限期办结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并采取处罚措施,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审限意识,以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截至目前,杨陵区人民法院共清理出三年以上未结案件2件。1件被告涉及刑事犯罪,1件工商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两案中止审理程序。通过此次清理活动,办案人员审判效率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办案质效机制得到了健全。

责任编辑: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