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在异地执行的一起案件中,充分运用信息手段,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成功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扣划存款60余万元,高效快速的执结了案件,充分体现了执行“稳准快”的特点。
申请人陕西某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州市某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在外地,法官首先利用 “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用存款。针对这一情况,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金,迅速安排执行法官赴异地执行扣划。至此,该案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用时仅2天完成,所涉案件执行标的全部到位。
8月29日,申请人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总对总”先行,“失信黑名单”殿后,这是我院多次执结大标的案件中总结出的成功经验,也是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执行思维的成果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