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审判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审监意识,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效率。在工作中加强审判监督意识,拓宽审判监督工作范围,建立从起诉到执行的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提高案件质量。建立科学有效地管理方法与评价体系,提高审判监督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制度,打牢审判监督工作基础。及时对原有的审判监督工作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与时俱进,以适应新情况下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为各项审判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细化审判监督管理举措,构建案件质量监督体系。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审判监督方式,细化管理举措。根据最高院的要求,不断完善从审判质量监督到执行质量监督、从事后监督到事中监督、从案件监督到庭审监督。
四是加强调研,研用结合。在立足于实际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汲取其他法院有益经验,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审判监督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