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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被市中院评为2015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16-03-18 14:01: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杨陵区人民法院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5年,杨陵区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对法院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继续保持优良作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