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信访秩序,打击恶意缠访闹访违法行为。杨陵区公安分局对两名散布谣言、侮辱、诽谤法院执行法官的当事人依法进行治安拘留。
2015年5月,杨陵区法院受理两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分别为吴某和刘某(代理人穆某),该院在受理执行案件第一时间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王某外出打工并规避执行,其家人也无法提供其在外具体地址,执行法官将执行情况如实告知吴某、刘某的代理人穆某。两人也无法提供王某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而在此时,吴某、穆某却在网络上(杨凌吧、咸阳吧、陕西民生吧、北京吧)发帖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侮辱执行法官及法院,影响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法院对吴某、穆某释法明理多次耐心劝导,望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理性维权。但两人不听劝导,反而持续大量发帖,并以上访为由言语威胁执行法官。截止目前,两人在网络上共发帖上百次。
当事人维权要理性,要以事实为基准,不得通过网络煽动绑架舆论,歪曲事实、恶意攻击职能部门。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将会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