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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四措施防止隐形超审限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11 14:10:48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限度减少超审限案件发生,有效提高法定期限内结案率。6月9日,杨陵区法院制定四项举措,构筑超审限防控体系,切实增强了法官的责任心,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

       强化法官审限意识。通过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案件流程管理系列文件,从思想上强化干警的审限意识。坚持每月对各庭结案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摸清已结、未结案件底数,集中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同时定期召开审委会会议、庭长例会,由主管院长和庭长就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剖析发言,逐案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按期结案。

       实行审限警示通知制度。实行审限预警信息通知制度,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未审结的,由审管办发出《催办通知》督促限期结案;对已超审限的案件,通报公示并由各庭报告超审限原因及补救措施,同时追究其所在庭负责人相应责任。

       严格审限延长审批管理。进一步严格适用案件中止程序;对公告、鉴定等不计入审限的事由,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情况;对于委托鉴定案件,要求承办人及时与委托鉴定机构联系,尽快作出鉴定,提高鉴定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对于凡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办结需延期的案件,须提前按照法院的制度规定填写延期审理申请表,详细报告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报庭长审查同意后再报院长审查批准,以杜绝隐形超审限现象。

       深化评查等活动,找差距补短板,提升干警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卷宗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观摩等活动,使得庭审规范化水平、裁判文书质量、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书记员整体素质都得到了显著提升,从而提升了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