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杨陵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立案登记制度下如何更好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制定三项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细化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的对接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不断提升“诉调对接”机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范围。对涉亲情、乡情民事案件,法院在立案登记后,一律先行委托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院审判。
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进一步明确司法确认的受理程序、审查方式、审查内容等,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