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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立案登记工作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青素  发布时间:2015-04-24 16:49:46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采取四项措施把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领会全面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摒除担心案件数量增加对审判工作造成压力、坐等上级出台新规定的消极观望心理,积极应对提早谋划。

       二是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要求。组织全院办案人员在院内集中培训1次,积极与上级法院联系沟通,派出立案庭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专项学习培训,以便在5月1日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以后能准确适用关于登记立案的《意见》和《规定》,提高立案登记工作效率。确保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及时释明。不抬高立案“门槛”、不立不裁、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的错误做法。

       三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配套工作。加强调研、创新立案登记工作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以后可能出现案件数量增加,新类型的纠纷以及敏感的纠纷提早预判、谋划。对于案件的 “增量”与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结合起来,将小额诉讼、速裁、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等案件实现繁简分流;积极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委托调解等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案质效。

       四是积极主动宣传立案登记的范围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向区委、人大汇报立案登记制的进展情况。依法受理各类案件,畅通诉讼渠道,规范司法行为,确保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过度。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