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八时许,申请执行人穆同在杨凌吧发帖“杨陵区人民法院执法很有力度”为题澄清事实,并表示相信人民法院执行。由此,一场因申请执行人误解而发帖的负面影响,在当事人的理解,杨陵区法院的正确引导下圆满化解。
2014年10月,穆同与王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执行,经查被执行人王六携妻子及子女外出省打工,无法联系,其亲属不愿提供联系方式。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四查”,查找到王六有存款15000元,遂依法划拨,后又查找到部分可供执行的共同财产。执行干警在案款划拨到帐后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并多次向申请执行人穆同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穆同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因申请执行人穆同实现债权心切,随意在杨凌吧发帖,意为法院执行不力。在对申请执行人穆同讲述了法律关于执行的规定及执行案件实现债权风险后,申请执行人认识到了错误行为,立即删除了原有贴文,并重新发帖道歉声明。杨陵区法院同时在杨凌吧做出了声明,澄清了事实。
杨陵区法院执行工作坚持阳光司法,正确对待舆论监督,通过释法明理,澄清事实,做到了对当事人负责,对人民法院公信力负责,切实践行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