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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一律”进社区,化解矛盾不迟延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曹亚琦  发布时间:2014-11-28 09:56:45 打印 字号: | |

    11月27日,杨陵区法院调处了一起发生在一社区里的纠纷。

    原告王启、被告张开均系社区居民,王启在社区从事门窗制作、安装工作,双方协商由原告为被告定做推拉门,由于原告的测量出现差错,在推拉门安装后出现一些问题,张开以推拉门不能使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由此双方双方矛盾。

    在起诉到法院前,原告先后寻求社区调解委员会和辖区司法所帮助,但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过大,原告诉至杨陵区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该社区系其“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所分包的社区,随后一方面联系工作组其他成员,希望其他成员能利用进社区工作时间协助尽快解决双方的纠纷,另一方面,决定到被告家中实地查看。经过实地查看,发现推拉门并非不能使用,只是有些许瑕疵,并不影响正常使用。工作组其他成员把了解到的双方在社区和司法所调解时的主要分歧及时转告于承办法官,让法官在调解时能有所侧重。终于,在立案后的第五天,双方达成了调解一致,被告张开于领取民事调解书时立即支付原告张某货款1000元;原、被告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通过这次调解,原、被告了解并相信了“三官一律”工作组,并表示以后出现矛盾就先找工作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曹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