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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手机通讯便利 两天执结抚养费案件
作者: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  发布时间:2014-03-03 16:14:21 打印 字号: | |
发放现场

    2月28日,杨陵区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手机通讯便利条件,经过对被执行人马涛耐心劝导,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第二天主动将抚养费2400元及执行费50元电汇至法院执行专户,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两天圆满执行终结。

    李利申请执行马涛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确定马涛每年一次给付抚养费2400元。马涛离婚后在外地重新组建了家庭,曾一度未主动给付李利抚养费。2月26日杨陵区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如果依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将案件委托执行,一是被执行人确切住址不详会给受托法院执行带来阻碍,另一方面委托执行不利于申请人权益及时兑现。综合上述因素,执行干警多方打听取得了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利用平常温馨提示的执行方法,给被执行人做了充分思想工作,讲明抚养子女的义务及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等等。经过手机通话、短信交流等方式,马涛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并表示以后的抚养费只要到期会及时联系执行法官自觉给付。

    虽然是一起执行案件,但执行过程流露出法官与当事人的诚恳沟通,不但顺利结案,而且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陵区人民法院 贾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