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司法为民职能,2月27日,杨陵区法院制定措施,进一步开展延伸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依法严惩抢劫、盗窃农民财产的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犯罪,破坏农村电力设施的犯罪,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等犯罪,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妥善调处“涉农”案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纠纷,慎重审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纠纷等,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及时处理债务、婚姻、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积极受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利益的纠纷,建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直接开庭到田间地头,就地化解矛盾;搞好司法救助,对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育)费、抚恤金案件,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以及涉及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一律免交或缓交诉讼费,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案件无法执行且生活困难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的执行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四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强化对农民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引导农民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妥善解决矛盾冲突,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五是院班子成员分别入村宣讲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结合村情,帮助村上完善工作措施,引导农户拓宽发展思路,并就群众增收致富、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创新等与群众交流解析,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