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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01-23 12:00:29 打印 字号: | |

    1月23日,杨陵区法院组织干警学习贯彻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省“两会”精神,用“两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做到工作、学习“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服务大局,全面保障。自觉服务于加快全区经济建设大局,根据区委的部署,确定好每个时期审判工作的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好法院工作,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司法为民,提升形象。创新完善司法惠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让老百姓真心感受到司法带来的便捷和愉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继续强化立案窗口建设,完善诉讼引导服务,健全困难当事人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带着深厚的感情为老百姓办理每一起案件。

    四、严格管理,提升素质。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带头和引领作用,提升队伍活力,夯实反腐倡廉基石。继续开展法官讲堂、裁判文书点评、创新司法管理等,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