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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生活
  发布时间:2013-12-26 16:47:19 打印 字号: | |
  • 院长李俊甲(右)在植树现场
  • 副院长侯虹刚(右)在植树现场
  • 副院长朱文斌(左)在植树现场
  • 植树现场

    12月26日下午,杨陵区法院在院长李俊甲的带领下,组织40余名干警深入杨凌漆水河岸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

    义务植树是绿化山川、美化家园的重要活动,参加活动的干警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活动中展现了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14时10分,干警们准时抵达植树地点,按照分配的植树区域,相互协作,挥锹铲土、扶正树苗,踏土踩实,将一棵棵树苗栽入土壤中。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分配的植树任务,为建设“园林杨凌”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通过植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共建绿色家园的意识和团结协作的能力。干警们表示绿化造林活动不仅美化了环境,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后要继续倡导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理念,积极投身到全民植树活动中。

责任编辑:咸阳杨陵法院